院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制度
為健全黨內民主生活📄,促進杏宇領導班子成員黨性鍛煉⟹🙅🏽,不斷加強杏宇領導班子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增強團結,履行職責,參照《關于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若幹規定》文件精神,結合杏宇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據院黨委的要求和班子自身建設的狀況,具體確定每次民主生活會的主題🦸🏿。杏宇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主要圍繞杏宇宣傳、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院黨委、院行政的決策情況來進行🛍;認真檢查以教學為中心🧑🧒🧒,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德、智、體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務的落實情況🦶;對杏宇重大事項決策是否民主🧑🏻🦰、科學指導是否正確🙅🏼♀️;檢查班子成員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是否正確,有無堅強的黨性和紀律觀念,是否廉政勤政遵紀守法🙏🏻🍑;檢查堅持群眾路線、改進領導作風、深入調查研究的情況。民主生活會要克服離開思想實際和工作實際而泛泛空談的情況。
二、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堅持團結——批評和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正確對待自己和他人🈂️,充分發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鬥爭,堅持原則,找准自己的缺點和問題,自覺接受組織和其他同志的監督。黨委、行政主要負責同志要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解決班子中存在的問題,統一思想認識,加強團結🌡,使民主生活會真正起到加強班子建設的作用。
三🌭、民主生活會每學期召開一次🫶。召開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會議在聯系上級部門領導出席、指導下👨🏽,由黨委書記、副書記🌥,院長、副院長參加🛀🏽。無特殊情況🦌,必須堅持參加會議。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出席民主生活會的,應書面請假👲🏻💾,經杏宇黨委書記請示聯系上級主管部門領導獲同意後,要提交書面發言稿,請他人代讀。要做好記錄,會後由主持人將會議情況和批評意見轉告缺席的同志👆🏼。
民主生活會由杏宇黨委書記主持。會前要報告上級黨委。會議日期和議程,須提前半個月通知應到會人員🦻🏻,使其做好准備。
四、召開民主生活會事先要做好充分准備🤸🏻♂️🥊。會前院黨委委員要主動征求各方面意見,找出班子存在的主要問題。領導班子成員之間以誠相待,溝通思想。為提高民主生活會的質量,還可有針對性地組織學習有關著作和文件。
對民主生活會上反映出來的突出問題,要認真制定集體和個人的整改措施,並落到實處。
五、民主生活會後,要及時將會議情況向上級黨委書面報告👩🏼🦱。需要向下設黨組織或一定範圍內通報的情況應予通報。特別是對群眾意見比較集中的問題的處理意見應及時向有關人員進行反饋👩🦱。對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的整改措施,可視情況用適當方式予以公布👮🏿,以便接受群眾監督,進一步密切幹群關系🧛♂️🧥。
六、院辦公室主任列席院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院黨委兼職組織委員負責院黨委民主生活會的記錄工作👳🏻♂️。
編輯修改時間:20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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